刘作奎: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看法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贸易合作情况,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方理事会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研,收集在中东欧17国已开展业务的中国企业的项目经营情况和其对于当地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法规政策和人才素质等营商环境要素的评价,并总结其经营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面临的具体困难。报告分下列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此次被调研企业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提供了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的具体看法;第三部分是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开展经营活动的主要关注点;第四部分提出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面临的问题和障碍;第五部分是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总体评价排名。报告最后总结了研究成果并提出系列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企业  中东欧国家  营商环境  问卷调查

【基金项目】中国—中东欧国家关系研究基金2020年资助课题《如何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内实现多边、双边关系良性互动》(项目编号:KT202007)。

【作者简介】刘作奎,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中东欧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秘书长。

 

 

  调研基本情况

 

(一)中东欧地区营商环境的相关研究

目前,多个国际机构均已开展对中东欧地区营商环境的调查,成果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在国际学界,较有知名度的是世界银行每年一度发布的《世界营商环境报告》。世界银行营商环境(Doing Business)小组从2002年开始对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营商环境进行测评,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03 年,世界银行第一份《世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设立了5个指标,研究目标涉及世界上133个经济体(包括绝大部分中东欧国家);至2019年,《世界营商环境报告》已扩展至12个指标,涵盖世界上190个经济体世界银行。报告样本经济体覆盖面广、发布周期稳定、测评时间相对久远,成为当下最具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的营商环境评估体系。从2014年开始,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展开了针对中东欧、外高加索以及中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营商环境调查,调查发布的结果也具有一定影响力。此外,一些国际咨询机构和组织也开展过相关调研,如“德勤”、“毕马威”、“大成”等公司。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调查大都将调研目标指向中小企业,世界银行的调研范围也适度扩展到律师行业等,但在中东欧地区开展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具有大型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多种组织形式,上述调查对中国企业缺乏代表性和指导性。

中国关于国际营商环境的调查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对西方已开展的调查研究存在路径依赖,相关研究和评估不仅大多沿用西方惯用的指标,也严重依赖西方已经形成的数据,缺乏自有数据积累,导致营商环境报告缺乏独立性和原创性。

近年来,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优化营商环境。201811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决定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201910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201月执行。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从学术研究层面看,中国学术界针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的调查非常少见,做过初步尝试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陈新研究员所做的《2018年中资企业在匈牙利商业环境调查报告》,报告通过分析回收的调查问卷,梳理了中资企业在匈牙利发展的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该报告对于课题组调研中东欧17国营商环境很有启发,但考虑到中东欧17国的差异性,对匈牙利一国开展的调研无法涵盖全部,且目前国内对此尚无全面和系统的研究,因此本报告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

(二)报告的研究目的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带,中东欧17国均与中国签署了共商共建共享“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东欧各界对共建“一带一路”的认可度和支持度明显增强。在“17+1合作”框架和“一带一路”倡议带动下,很多中国企业积极开展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投资合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贸易合作的情况,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方理事会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展开调研,收集在中东欧17国已开展业务的中国企业的项目经营情况和其对当地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法规政策和人才素质等营商环境要素的评价,并总结其经营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面临的具体困难,最终分析整理出《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看法调研报告(2020)》。该报告希望从三个方面发挥建言献策的作用:一是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反馈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开展合作的营商环境的真实情况,以便政府部门从宏观上制定有助于未来发展的合理性政策,让企业在海外发展更有保障,帮助企业更好更稳地“走出去”;二是向中东欧17国商协会组织反馈中国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看法,发出中国声音,增信释疑,提高中东欧国家政府对中方企业诉求的关切程度,更好地实现互利共赢;三是从企业角度出发,向已在中东欧国家开展业务的中国企业提出有启发性的指导意见,为有意探索中东欧市场的企业提供参考。

 

  调研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问卷调研具体执行情况

本次调研通过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方秘书处(中国贸促会,具体执行部门为中国国际商会双边合作部)、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金融研究院(上海)联合展开,实现了资源优势互补和共享,也确保了调研的高质量。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方秘书处掌握着丰富的企业资源和绝大部分中国在中东欧地区投资企业的情况,绝大多数企业是中国国际商会的会员,在协调企业参与调研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则在政策研究、企业调研和数据分析上拥有丰富的经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推动中国企业同中东欧国家合作上发挥重要作用,拥有丰富的企业客户资源,中国进出口银行一带一路金融研究院(上海)在问卷设计和发放、报告的修改和完善等方面深度参与调查研究。

本次调研问卷从202011日开始发放,110日完成回收。问卷调查秉承科学原则,在吸收国际和国内问卷调研机构调研内容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反馈,形成调查问卷。共回收问卷146 份,依据一定的标准审查(必须是有实际经营的企业、必须了解当地情况)后,总计形成有效问卷109份。最终问卷信息录入SPSS数据库,形成专业数据库用以分析相关问题。本次问卷调查涵盖了绝大部分中国对中东欧地区开展投资和承包工程的国有企业和知名民营企业,保证了调研的权威性。

本次调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之前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认识的不足。所选企业均在中东欧地区实际开展投资或商业活动,植根当地社会,对当地情况有所了解,这些企业的看法对后续企业投资具有启发意义,对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也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此次调查问卷有助于将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开展投资经营的真实诉求和相关建议传递给中东欧各国有关政府部门及政策研究机构,促进双向良性沟通对话,取得增信释疑的积极效果。

(二)109家企业及其涉及的117个项目参与调查

此次调研共有109家企业提供了有效问卷回答,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及其在中东欧设立的分公司、民营企业及其分公司等,基本涵盖了在中东欧地区从事投资、承包和贸易活动的国有企业和部分民营企业。通过问卷搜集到的在中东欧投资项目共117个。

(三)赴中东欧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中国企业中,制造业、建筑业、能源类企业占据主要地位

从被调研企业所从事的行业看,制造业占首位,占37.6%,其中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其次是建筑业,占30.3%,这与很多中国企业参与中东欧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能源行业也占有一定比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8.3%,这与中国火电和清洁能源企业在中东欧尤其是巴尔干地区开展投资有一定关联。房地产业占7.3%,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并购和投资酒店或从事旅游和其他服务业。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和能源行业;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占据中游;高科技产业投资、涉及产业链合作和高技术合作的投资并不多。

(四)赴中东欧开展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中,来自北京的企业占比最多,浙江、广东和山东企业次之

参与对中东欧投资和经营活动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下列一些省份或城市:北京独占鳌头,占据近一半的比重,这与很多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有关;浙江、广东和山东的企业投资占据一定比重,这些省份企业投资的活跃度在中东欧地区相对较高。浙江和广东中小企业较为发达,“走出去”企业较多,尤其是浙江省政府对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合作较为重视;沿海发达省市江苏和上海的投资也有一定的体现;山东的投资企业主要在基建和制造业领域,如山东高速集团和山东玲珑轮胎等企业在中东欧地区较为活跃。

(五)塞尔维亚、波兰和匈牙利是目前中国企业的主要合作伙伴国,中欧四国和西巴尔干六国是中国企业开展合作较多的区域

从企业反馈的同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情况看,塞尔维亚居第一位,且优势明显,波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居第二方队的位置,波黑和捷克也有很好的表现。中欧四国和西巴尔干六国是中国企业开展合作较多的区域,企业活跃度较高,中国企业在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也有不错的表现。从企业反馈来看,在波罗的海三国较不活跃,合作热度相对较低,中国企业在波罗的海三国的投资项目也相对较少。

(六)企业自筹和利用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质贷款是中国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从融资方式看,在提交反馈的企业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的占比最高,超过30%;中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质贷款也有较高比重,达到近14%,这表明中国政府在2012年启动的100亿美元专项贷款发挥了积极作用;除此之外,其他方式的贷款占比18.3%。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融资方式较为多元,比较灵活。但从后续统计看,很多项目的融资来源主要依靠国内,在中东欧地区获得的融资不多,获取欧盟融资的机会则更少,根据统计显示只有1例。

(七)工程承包是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主要经营方式,并购和绿地投资也占一定比重

从企业经营方式来看,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开展的经营活动中,工程承包类占绝对优势,占比达到50%,有一半的业务活动属于工程承包类,其次是投资并购活动,占比超20%,之后是绿地投资,占比约16%

(八)中国企业很好地实现了本地化(属地化)管理

本地化或属地化管理是企业更好实现国际化的前提之一,在这方面,中国各类企业的表现均较好。在参与调查的企业中,当地员工占比80%以上的企业比重最高,达到22%,其次是当地员工占比50%~80%的企业,比重为19.3%

(九)“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对于推动中国企业走进中东欧效果明显

从公司设立的时间看,近38%的公司设立超过7年,部分企业甚至超过20年,这表明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经营活动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前已经有了一定基础,是多年积淀的结果。有约44%以上的企业是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确立后设立的(7年以内),超过之前多年积淀的总和。尽管设立企业有很多影响因素,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对于推动中国企业走进中东欧的效果较为明显,国家的政策支持有利于稳定企业对中东欧地区营商环境的信心,也有助于提高企业赴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的意愿。

 

  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软环境”的看法

 

(一)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较高

在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上,中国企业总体评价较高,对营商环境抱有较大的信心。无论从总体评价还是分项评价上看,中国企业均表现一定的积极态度。在企业对中东欧“营商环境总体评价”上,选择“较高”的比重最高,近60%,这一评价是比较积极和乐观的;另有近35%的企业认为中东欧营商环境一般,所占比重也不可小觑。这表明,企业总体认可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同时认为仍有很多改进的空间。

(二)中东欧国家政府税收水平偏高、政府工作效率偏低、政府服务态度中规中矩,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廉政水平总体满意

在分项选择上,在政府税收水平方面,选择“一般”的比重最高,达到43.1%,其次为“较高”,达到35.8%。有相当高比重的人认为税收水平偏高。

从政府工作效率方面看,选择“一般”的比重最高,达到47.7%,选择“较低”的有27.5%,而选择“较高”的只有15.6%。总体而言,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政府工作效率并不十分满意。

从政府廉政水平方面看,调查问卷中认为“较高”的比重最高,达到44%,认为“一般”的有33%。总体而言,中国企业比较认可中东欧国家总体的廉政水平。

从政府服务态度方面看,调查问卷中选择“较高”的比重达到44%,选择“一般”的为42%左右。总体而言,中国企业普遍认可中东欧国家的政府服务态度。

(三)中东欧国家政府的环保、劳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普遍较高

从政府环保标准看,调查问卷中企业选择“极高”和“较高”的比重累计达到80%以上。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政府的环保标准要求较高。

从政府社保及劳工标准看,调查问卷中选择“较高”和“极高”的比重累计达到83%以上。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政府的社保及劳工标准要求较高。

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看,选择“极高”和“较高”的比重累计达到78%。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较大,标准较高。

(四)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的法律健全程度评价较高,但认为法律稳定性和执行力等需改善

从法律健全程度看,选择“较高”的比重达到60%以上,但也有20%的企业认为“一般”。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认同中东欧国家的法律健全程度,有超过74%的企业认为法律健全程度极高或较高,但也有不少企业认为部分法律尚有需要进一步健全的地方。

从法律的稳定性和透明度看,选择“较高”的比重达到56.9%,而另有近23%的企业认为一般。总体而言,通过横向指标比较可以看出,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达到一定程度的法律稳定性和透明度,但比起环保、劳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还有明显落后的地方。

从法律执行力来看,选择“较高”的比重为54.1%,选择“一般”的比重为27.5%,选择“较高”和“极高”的总体比重不到60%。这表明中国企业虽然认为中东欧国家在法律执行力方面具有较高的执法效率,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从政府保护海外经营者的选择看,选择“较高”的比重为47.7%,但也有高达近35%的企业认为“一般”。总体而言,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政府对海外经营者保护力度较为满意。

从外国投资者准入来看,中国企业给出的答复偏负面,虽然选择“较高”的比重最大,达到44%,但“较高”和“极高”比重累计未达到50%,表明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还存在较多壁垒。

(五)中国企业高度认可中东欧国家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但认为劳动者工作效率一般

在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上,高达67.9%的中国企业选择“较高”,占绝对高比重,选择“一般”的只有22%。表明中国企业高度认可中东欧国家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

 

  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硬环境”的看法

 

(一)总体看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营商“硬环境”不如“软环境”

在对营商环境的硬件评价上,中国企业的看法稍有不同。例如,认为中东欧国家基础设施较为“一般”的居多,超过50%,选择“较高”的仅有25%左右,没有企业选择“极高”。而在下列几个“硬环境”基本问题的回答上,多数选择“一般”,只有在对中东欧电、煤、水资源供给问题上,多数人选择“较高”。从与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软环境”看法的对比看,企业的选择表明营商“软环境”优于“硬环境”。

(二)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一般、信息化设施水平相对较好

在对中东欧交通基础设施的评价选项上,没有企业选择“极高”,有25.7%选择“较高”,超过一半(53.2%)的企业选择“一般”,另有15.6%选择“较低”。总体看来,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的交通基础设施水平较一般。

在信息化设施水平的看法上,认为“一般”的占大多数,接近50%,而认为“较高”的只有37%左右,表明中国企业对信息化设施水平看法较为积极。

(三)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电、煤和水资源以及医疗供给水平较高

在中东欧电、煤、水资源的供给水平上,企业评价“较高”的占50%以上,但评价“一般”的也超过40%,这表明中国企业对此评价比较高。

在医疗供给能力上,认为“一般”的占据大多数,接近50%,而认为“较高”的只有32%左右。

(四)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国家商业办公环境较好

在商业办公环境方面,企业选择最多的是“一般”,选择“较高”的也占一定比重,表明中国企业基本认可中东欧国家的商业办公环境水平。

 

  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国家开展投资经营的主要关切

 

(一)开拓欧洲市场是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最主要的动因

开拓欧洲市场是中国企业的首要关切,欧洲大市场对中国企业具有巨大吸引力,选择比重高达85.3%,而利用当地资源和基础设施的有36.7%,居第二位,享受国家鼓励优惠政策的有34.9%,认为国内市场饱和的达到22%,寻求技术优势的为19.3%。总体来说,中国企业的意图较为多元,但开拓欧洲市场的意图占据绝对高的比重。

(二)当地法律公正以及税收政策优惠是中国企业考虑的重要因素

中国企业选择在中东欧国家投资经营,重视的因素主要体现在当地法律环境的公正性(超过66%)、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超过65%)、当地政府审批效率(59.6%)以及当地融资环境和条件(48.6%)。

(三)中国企业认为经营者利益在中东欧国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在保护经营者利益方面,中国企业给中东欧国家政府相对较高的评价,首先是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占据首位,其次是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再次是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然后是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等几个方面。

(四)大部分中国企业认为在中东欧没有受到太多的歧视性待遇

当询问中国企业是否受到过歧视性待遇时,选择“从来没有”的比重最高,达到44%。总体看来,中国企业认为中东欧地区的营商环境相对比较公平。

(五)关于中东欧国家提供服务的情况,中国企业主要关注合同执行与法律服务、税收优惠、投资者保护、开办企业相关手续等几个方面

上述这些方面对中国如何提高营商环境也会带来启发。因为当企业关注中东欧国家的合同执行、税收优惠等服务时,他们同样也会对中国政府所能提供这些方面的服务十分关注。企业最为关注的是合同执行与法律服务,其次是税收优惠、投资者保护以及开办企业相关手续的便利程度等。

(六)中国企业对中东欧的国际化服务聚焦在外汇管理、进出口便利、专业人才辅助和贸易争端解决几个方面

同样,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的国际化服务关注点也是中国政府需要关注的地方。关于中东欧国家提供国际化服务上,中国企业比较关注的是外汇管理、进出口便利、专业人才辅助和贸易争端解决等几个主要方面。

(七)超过80%的中国企业计划继续扩展在中东欧的业务

在未来业务布局选择上,超过40%的企业选择会考虑大幅扩展在中东欧的业务,有40.4%的选择会在中东欧稍微扩展业务,总体而言,绝大多数中国企业(超过80%)希望继续扩展在中东欧地区的业务。

 

  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一)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遭遇的准入门槛和障碍主要是文化壁垒,同时劳工标准、政府采购限制以及环保标准也构成重要障碍

谈到准入门槛障碍,企业并不认为问题出现在具体的壁垒上,绝大多数选择文化壁垒这一项,然后才是具体的壁垒,如劳工标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受到限制和环保标准等。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企业认为有效解决文化差异带来的挑战是中国企业融入当地社会的当务之急,在这方面需要政府、商协会、企业等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在包容和尊重文化多样化的前提下,最终实现民心相通。

(二)中国企业在中东欧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乏国际经营人才和对欧盟及所在国法律、规则不熟悉

关于中国企业在中东欧面临的困难,参与企业认为主要集中在缺乏国际经营人才,对欧盟及所在国法律、法规不熟悉,所在国政府效率低,国内企业海外恶性竞争,难以适应当地社会文化以及面临欧美企业的竞争压力等几个方面,同时也提到面临融资困难等。问卷显示,仅有很少企业认为欧盟投资壁垒是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这表明在中东欧投资经营的中国企业对诸如投资安全审查等关注度低,企业更加关注的是其他方面的具体问题。

(三)中国企业在中东欧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法律风险、政局动荡风险以及当地招工难和劳动力价格高

在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方面,参与企业认为依次是法律风险、政局动荡和政策多变、当地招工难和劳动力价格高、当地政府低效和腐败、所在国宏观经济风险和基础设施落后等几个方面。

(四)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欧盟、德国、土耳其以及中国的同行

在主要竞争对手方面,企业选择比例最高的是欧盟,其次是德国,然后是土耳其和中国(中国的同行)。后面两个选项有些出乎意料,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时,对土耳其一贯比较忽视;而中国企业把其他来自中国的同行作为主要竞争对手表明:企业“走出去”缺乏协调的状况明显,面临自我拼杀的问题。奥地利、美国、意大利、西班牙和法国等传统对手也榜上有名。

(五)中国驻外使领馆在帮助中国企业应对风险和挑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应对风险所采取的措施方面,大部分企业还是依靠中国驻外使领馆来解决,占比达到77.1%,中国驻外使领馆代表中国官方,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有超过50%的中国企业选择与所在国本地企业进行合作,有45%的企业选择依靠法律规则,还有19.3%的企业选择寻求所在国政府的保护和支持。总体来看,方法比较多元。除依赖官方渠道解决相关问题外,企业宜进一步加强法律规则的运用。目前,已有部分企业重视合规经营,按当地市场规则办事,聘任当地人员,相关意识在不断提高。

 

  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总体排名

 

(一)波兰、匈牙利和塞尔维亚位居前列

在中国企业评出的中东欧各国营商环境排名中,波兰、匈牙利、塞尔维亚、捷克和克罗地亚等仍居于前列,反映了中国企业的投资意向。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虽然对投资波兰和捷克充满期望,但也存在期望与现实落差的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三)中国企业投资倾向主要受到在本地长期经营以及当地民众对华友好等因素影响

在谈到倾向这些国家的原因时,企业反映比重最高的是长期经营并有良好的基础,其次是当地社会民众对华友好以及中国政府定向鼓励和支持政策等。

 

  报告的主要研究结论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对于推动中国企业赴中东欧地区开展合作的拉动效应比较明显

早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之前,已有很多中国企业赴中东欧开展投资经营合作,部分企业甚至已在中东欧地区开展业务20多年。尽管如此,“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近8年来新增的中国企业数量超过2012年之前多年的总和。这很直观地说明“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对推动中国企业走进中东欧的效果较为明显。近8年来,除了更多企业在中东欧落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也日益升温。双边政治关系的紧密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中东欧经贸和投资合作以及人员交往。值得指出的是,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成立于2014年,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中国贸促会在中东欧地区广泛的合作渠道和业务资源优势,近年来为推动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进中东欧发挥了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投资经营活动需要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目前,中国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和能源行业,高科技产业投资、涉及产业链合作和高技术合作的投资并不多。这种投资结构带来的就业较少,与中东欧国家的产业链互补性不强,因而中东欧国家难以长期保持对来自中国投资的热情。这也是中国企业投资意愿较强,但波兰等一些国家却难以找到合作点的原因之一。

(三)工程承包类企业需要转变思路,积极开展项目的后期管理

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经营活动中,工程承包类占绝对优势,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交钥匙”工程。过多的“交钥匙”工程可能会影响企业和项目的可持续性。企业必须认识到要想在中东欧长久生存,需要学会深耕厚植,参与项目的后期管理。只有参与后期管理,才能更深地与当地社会接触,从而更好地展现中国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水平等软实力,最终实现民心相通和企业的长续发展。

(四)中国企业融资方式面临新的压力

在提交反馈的企业中,融资方式以企业自筹的比重最高,其次是中国政府2012年设立的总额100亿美元的专项贷款,其中配备一定比例的优惠性质贷款,这两种融资渠道占比近50%。从后续统计看,虽然中国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在中东欧地区获得的融资不多,获取欧盟融资的机会则更少。这表明,中国企业的属地化和国际化水平还有很大的局限性。

(五)中国企业投资区位选择有明显特征和偏好

从企业反馈的中东欧国家合作伙伴国的情况看,中欧四国和西巴尔干六国是中国企业开展合作较多的区域,企业活跃度较高;波罗的海三国相对不活跃,合作热度不高。在这些区位投资中,中国企业在巴尔干国家主要通过工程承包等方式开展大规模的基建和能源项目,而在中东欧国家则更多通过并购的方式开展投资经营。未来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走深走实,需要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找到更广泛的投资机会和利益契合点,让中国投资覆盖更多的国家、更多的领域,能够让更多的中东欧国家和地区受益。这可能是未来中国—中东欧合作一个重要的增长点。

(六)在推动改进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上中国国有企业仍然扮演主要角色

中国的政策驱动模式明显,尤其是能源企业及装备企业在欧债危机后受政策驱动而积极“走出去”。在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初期阶段,中国企业赴中东欧投资经营增多,很大程度上是国有企业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走入中东欧市场,同时,助力推动改善中东欧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扮演的角色有待提升,这也是下一个阶段的努力方向。

()来自欧盟的投资壁垒增多

尽管中国企业认为在欧洲市场较少受歧视,但从企业的关注度看,企业明显对欧盟日益增多的投资壁垒感到担心,认为这将影响中国企业“走出去”在中东欧顺利开展投资。外部环境,尤其是欧盟、美国和土耳其等因素对中国企业投资影响较大,文化壁垒成为需要克服的主要问题。

()此次调研对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改善自身的营商环境具有启发和借鉴作用

目前,中国政府正在推动各地方政府进行营商环境评估,旨在改善具体的营商条件。从中国企业对中东欧营商环境看法的调查中,可以看到企业关注的一些要素,如当地法律环境的公正性(超过66%)、当地税收政策优惠(超过65%)、当地政府审批效率(59.6%)和当地融资环境和条件(48.6%)。在保护经营者利益方面,中国企业关心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等几个方面。企业最为关注的是合同执行与法律服务,其次是税收优惠、投资者保护和开办企业相关手续的便利程度等。中国企业对中东欧国家的国际化服务关注点也是中国政府需要重视的地方,如外汇管理、进出口便利、专业人才辅助和贸易争端解决等几个方面。

()期望与现实存在落差的状况一直存在,需要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努力

落差最为明显的是波兰,中国同波兰合作最多,中国企业的投资兴趣也最为浓厚,但波兰方面却认为没有找到很好的合作点,没有很好的项目落地,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并不是很成功。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加强对期望值的管理,了解彼此关切,提升合作水平。在捷克也存在类似情况。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落差恰恰反映了双方合作还有广阔的空间尚待探索、巨大的潜力尚待挖掘,只要结合双方需求和各自比较优势,找准利益契合点,双方合作的活力就会逐步显现出来。

(十)从企业反馈的意见看,积极做好事前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占据了最主要的地位。

该项评估的比重达到70%,这表明企业认识到风险评估工作是压倒一切的优先和重点工作。企业还认为实行属地化管理至关重要,避免形成“两张皮”以及企业“落地不生根”等问题。此外,积极开展第三方合作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这是妥善应对各种竞争的主要办法和途径。

 

  疫情影响下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的变化

 

就在本报告已经完成收尾工作即将正式发布的时候,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范围内暴发。疫情暴发后,课题组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跟踪中东欧国家疫情具体演进,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自2020315日开始,每天密切跟踪疫情动态,集中发布国内外专家对中东欧国家营商环境变化的评价具体情况,请参考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微信公众号。。截至发稿之日(2020420日),中东欧国家疫情仍在不断发展中,难以就疫情对营商环境的影响作出明确的评价,但可以得出一些初步的观察和结论。

(一)中东欧国家经济将整体步入衰退

疫情对中东欧经济的影响非常严重,并产生多重叠加效应。一是德国经济本来在2019年第四季度就出现负增长,对德国经济依赖性较强的中东欧国家经济已经不被看好,疫情对德国经济的巨大打击、产业链供应中断、人员往来受阻、基本的经贸合作和交流停滞等因素,使中东欧国家经济损失较大。二是欧洲国家包括中东欧国家采取应对疫情措施,包括封关和封城等举措,使得基本的经济活动停滞,中东欧国家经济发展更加雪上加霜。

(二)营商“软环境”将会持续恶化

严重的疫情焦虑、政府应对措施不力、持续的经济下滑和失业、社会不满的提升,会对中东欧国家政局造成明显冲击,预计疫情结束后一段时间,中东欧国家将经历政局的持续动荡,极端思潮会抬头、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政党会有更多的市场。当然,有暗面就会有明面,希腊和塞尔维亚等国应对疫情非常得力,执政党都获得不错的民意支持率,疫情反而成为执政党巩固执政基础的契机。面对疫情,中东欧国家也需要有“化危为机”的能力。

(三)危机持续时间越长,对整体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越大

2020315日以来,中东欧国家疫情处于持续恶化的状况,尽管各国相继采取严厉措施,但疫情数据一直在增长,截至328日,中东欧17国确诊数据首次破万,截至415日,累计确诊病例接近4万人,中东欧几个规模相对较大的国家如波兰、罗马尼亚和捷克等疫情尤其严重。因为检测能力有限,并没有实现疑似全排查。除了为数不多几个国家表现不错外,大部分中东欧国家仍然缺乏必要的医疗物资和检测工具,预计随着检测能力和实际情况的发展,中东欧国家确诊人数会呈现较大增长,对政府和社会应对危机造成较大压力和挑战。中东欧国家是中小企业占据绝大多数比重的国家,拉动GDP增长均超过50%,贡献2/3强的就业率。如果停工超过3个月,30%的中小企业无法维持经营,停工6个月以上,50%以上中小企业将会破产。危机延续时间越长,中东欧国家经济衰退程度将会越高、失业问题愈发严重、对经贸和投资等服务供给能力越弱。

(四)危机下的保护主义迅速抬头,对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投资合作造成挑战

疫情发生之后,欧盟机构和欧洲国家的执政精英虽然呼吁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危机和风险,但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中国企业在欧洲投资的防范,而且在疫情影响下防范心理甚至加重。中国一些公司对欧洲重疫国提供了诸多援助,却被舆论质疑为趁机施加影响或者获取合同和订单。欧盟机构官员不断发声,要防止疫情期间中国企业对欧洲关键资产实行并购,要收紧投资安全审查,尤其是对卫生、医药等领域的投资并购要加强审查。一些政要表示此次疫情说明欧洲某些产业对中国的依赖过重,危害到国家安全,需要在疫情结束后加快产业链从中国转移。上述种种动态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投资和合作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五)合作的机遇仍然很大,企业应对营商环境的最终改善抱有信心

疫情的暴发在欧洲乃至世界造成社会心理恐慌,也让基本的营商条件遭到破坏。疫情结束后,中东欧国家面临艰巨的经济发展和提升就业任务。鉴于中东欧国家大部分是开放型经济体,仅靠有限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不足以改善严重的经济衰退和失业问题,对外部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需求依然强劲。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来吸引外部投资的基本面没有发生本质改变,反而在危机后孕育着新的合作机遇,如疫情期间催生的公共防护用品、线上产品等需求快速增长。中东欧国家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依附性经济体,本身就渴望通过合作来寻求发展机会,舍此没有更好的办法,因此,中国企业要保持耐心和定力,随时做好准备开辟新的合作领域,从危机中发掘新的合作机遇。

 

  进一步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建议

 

针对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地区开展投资经营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需要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推动解决。在这一过程中,既需要中国和中东欧各国有关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也需要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等民间团体的积极参与。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和中东欧各国商协会之间开展的民间经贸交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对推动各国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具有重要作用,各国政府应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

(一)积极促进民心相通

消除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间存在的文化壁垒,需要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各领域的共同参与。同样,工商界作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的排头兵,也可以在消除文化壁垒、促进民心相通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方秘书处等可通过举办论坛、展览和研讨会等形式,一方面,促进各国具体项目对接,展示经贸活动成果,讲好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的生动故事,增强各国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引导中国企业在当地深耕厚植,打造一批品牌工程和优质项目,树立中国企业和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从而实现民心相通。

(二)加强人才培养、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合作

针对企业提出的缺乏国际经营人才以及对欧盟法律和法规不熟悉的问题,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将逐步完善自身功能建设,加强各国商协会在国际化经营人才培训、商事法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同时,近年来,中国贸促会已经在为企业提供培训和商事法律服务方面开展了成功实践和有益探索,通过举办中东欧国家工商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与对口机构成立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法律指南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在中东欧地区顺利经营保驾护航。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可与中东欧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在探讨在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合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咨询、培训、商事法律服务等领域合作,切实解决中国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帮助中国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使金融成为中国—中东欧合作的有力支撑

重点加大对中东欧地区重大标志性工程、关键项目的支持,努力提升示范效应。特别是在当前疫情的影响下,欧盟应对措施和内部团结面临挑战,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精诚合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赋予新的内涵。疫情过后,应对全球经济、贸易、金融下滑和动荡将成为当务之急,以金融支持重大关键项目,深化互利合作,不仅可彰显中国同中东欧国家风雨与共的伙伴关系,更可为双方经济社会稳定注入重要力量。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引领作用,积极支持中东欧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出口贸易、能源资源合作、产业投资等重点领域项目,取得了重要突破。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东欧地区执行中项目50个,贷款余额超过50亿美元。这些标志性项目的实施和运作,对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互利合作和政治外交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溢出效应。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支持的塞尔维亚泽蒙—博尔察大桥项目是中国企业在欧洲首个大型桥梁工程总承包项目,被称为“中塞友谊之桥”,充分展示了中国企业的技术、速度、实力。随着大桥顺利竣工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塞支持的其他项目纷纷落地,双边经贸合作日渐升温。“紫金矿业”、“玲珑轮胎”、“山东高速”等一批中国企业先后赴塞投资,充分显示了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四)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缓解企业融资压力

一是积极倡导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国内金融机构在中东欧地区完善以信贷为主体、以基金投资、租赁融资和贸易金融等业务为补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体系,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二是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重视融智作用,协同做好投资咨询、项目评估、融资方案、运营管理、风险防控等环节,提高项目成功率,降低风险。三是引入多方面金融资源。不仅中国企业要主动采取措施,加深与当地金融机构的相互了解,扩大资金来源,国内金融机构也要与国际金融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引导和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向中东欧地区。中国进出口银行要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助力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工程承包的同时,重视支持开展投建营一体化项目,促进企业深耕厚植,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层次和实效提升。此外,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普惠金融部,通过直贷和转贷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今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将与各方凝聚共识,加强协作,紧密结合当地特点和客户需要,积极为中国企业到中东欧开展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助力中国同中东欧国家合作行稳致远。

(五)合理竞争,统筹协调投资活动

中国企业在中东欧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欧盟、德国、土耳其以及中国的同行业者。这表明我们的竞争对手是多元的,角色和作用也不一样,应该分类施策,积极开展有序合作、实行合理竞争,尤其要注意统筹协调国内企业在中东欧的投资活动,避免中国企业之间的同类竞争。

(六)加强工作网络建设,推动中国企业向更多国家投资兴业

针对中国企业赴中东欧国家投资经营存在的区位偏好和地区差异,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也将逐步加强工作网络建设,更多吸收爱沙尼亚等波罗的海地区国家的商协会和贸促机构加入,为推动更多中国企业赴波罗的海地区投资兴业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七)更多关注小企业

针对调查所发现的中小企业在推动改善营商环境过程中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将充分发挥广泛联系企业的优势,加强对赴中东欧地区投资经营的中小企业的关注度,注重收集中小企业自身诉求和建议,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质量的服务。

()积极与欧方沟通

关于企业普遍关注和担心的欧盟投资壁垒问题,多年来,中国贸促会一直与欧洲雇主协会、欧盟中国贸易协会、欧洲商会等对口机构就投资壁垒等关切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从中国工商界的角度表达中方的诉求和主张。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将继续与有关对口机构合作,向欧盟有关机构传递中国工商界诉求,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中欧投资谈判早日达成。

(九)推动智库与企业的相关调研活动

关于企业比较关心的营商环境问题,国内应该加强相关调研,推动智库机构、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等协同合作,广泛吸收各界智慧,为企业到中东欧国家投资兴业创造条件。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作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内的智库总体协调机构,愿意联合各方,尤其是中方商会和企业等,做好更接地气、更有实践需求导向的研究,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和投资合作服务。在当前中东欧国家疫情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推动智库与企业积极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在线上和线下充分交流,了解企业问题和困难,积极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