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欧国家对外发展援助(一):波兰、匈牙利发展援助概况

导言:中东欧国家是国际发展援助领域的一个特殊群体。经过冷战后长期的建设和发展,现在的中东欧国家已逐渐确立了其发展援助的基本模式,成为欧盟发展援助政策制定的重要参与者和国际发展援助资源的重要提供者。本系列文章涵盖了中东欧的11个国家,介绍它们发展援助的目标、原则、规模、路径、地区和领域等基本情况。作者期待借此可以为读者提供有关中东欧国家发展援助的初步信息,并引发国内学界对这一议题更多的关注。


张超,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中东欧国家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青年理事



波兰


波兰是中东欧国家中最大的援助国。冷战结束后,波兰暂停了援助项目,转而成为受援国。1998年开始,波兰重新开展发展援助活动,并在2004年加入欧盟后有了更大的发展。目前,波兰的发展援助以2011年通过的《发展合作法案》为法律基础,在实践层面则以《发展合作多年期规划(2021-2030)》为指导。波兰外交部下设发展合作司,是波兰发展援助活动的主要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机构,财政部等其他部门也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参与援助活动。


一、波兰发展援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根据《发展合作多年期规划(2021-2030)》的阐述,波兰希望通过发展援助,为今世后代建设一个更加可持续的世界做出贡献,并通过促进伙伴国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同时支持波兰自己的发展和安全。在波兰看来,发展援助能够使其在参与全球减少贫困和不平等的努力的同时,促进波兰的国家利益。


为此,波兰在实施发展援助过程中遵循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民主、法治和良治、平等和团结的原则。具体包括:


1.发展援助的有效性和效率,特别是受援国自主权、以结果为导向的路径、包容性发展伙伴关系以及透明度和相互问责等。


2.发展政策一致性,特别是确保遵守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国际论坛的谈判中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施;将可持续发展标准/要素引入公共政策;改变国家政策以促进全球发展;通过能力建设等方式,支持发展中国家遵守国际标准。


二、波兰发展援助的规模和主要路径


2009年以来,波兰的援助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但近年来增长乏力。2020年,波兰的发展援助支出为约8.03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1.1%,占2020年波兰国民总收入的0.14%,排在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的第25位。作为欧盟新成员国,波兰承诺其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到2030年提高到0.33%。2019年,波兰发展援助的95.7%是以赠款形式提供的。

波兰的发展援助活动主要通过多边机构渠道开展。2019年,波兰通过多边机构渠道支出的资金占到其总支出的73.3%,为5.77亿美元,其中,对国际机构的核心贡献达5.533亿美元。欧盟是波兰的主要合作机构,通过欧盟支出的资金占到了波兰全部多边援助支出的81.6%,通过联合国支出的多边援助资金则占5.9%。2019年,双边渠道占波兰援助总支出的29.7%,为2.341亿美元,比2018年减少8.7%。同年,波兰通过民间社会组织提供的双边援助资金为1930万美元。


三、波兰发展援助的重点地区和领域


根据《发展合作多年期规划(2021-2030)》的阐述,波兰援助的优先受援国包括欧洲睦邻政策国家和东部伙伴关系国家,以及部分中东、北非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2019年波兰的前十大受援国占了其双边援助支出的78.2%,其中乌克兰和白俄罗斯作为波兰援助的重点对象,分别以8140万美元和3914万美元分居受援国前两位。与此同时,波兰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援助金额为1780万美元,仅占其双边援助支出7.6%,显著低于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23.8%的平均水平。


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是波兰设定发展援助优先领域的重要参考。根据《发展合作多年期规划(2021-2030)》的阐述,波兰的发展援助主要聚焦四大领域,分别对应不同的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分别是:


1.和平、正义和强大的机制(目标16);


2.公平机遇,包括教育(目标4)、体面工作(目标8)、企业家精神、减少不平等(目标10)、可持续城市(目标11)、区域发展规划和农村规划;


3.健康(目标3);


4.气候和自然资源(目标13),包括清洁水和卫生条件(目标6)、森林和生物多样性、可再生能源资源;


5.气候变化和男女平等。


从数据来看,2019年,波兰双边援助的74.8%投入到了社会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其中绝大部分流向了教育(1.349亿美元)以及政府和民间社会领域(2330万美元)。相对来说,经济基础设施(720万美元)和生产部门(1930万美元)并不是波兰援助的重点。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波兰双边可支配援助中的6.9%聚焦于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大幅低于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41.6%的平均值。而在支持环境和《里约热内卢公约》上,波兰仅将双边可支配援助中11.3%用于这一方面,同样显著低于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35.3%的平均值。


匈牙利


冷战结束后,匈牙利以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及欧盟为契机,开始重新建构自身的发展援助理念和机制。2003年,匈牙利开始重新实施双边发展援助项目。2016年,匈牙利加入发展援助委员会,成为其第30个成员。目前,2015年生效的《国际发展合作和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法案》以及2019年通过的《国际发展合作战略(2020-2025)》是指导匈牙利发展援助活动的主要文件。外交事务和贸易部是匈牙利发展援助活动的主要规划、协调和实施机构。


一、匈牙利发展援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际发展合作战略(2020-2025)》的阐述,匈牙利发展援助的目标是确保匈牙利在应对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些最重要挑战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具体包含五个方面的目标,即:增强匈牙利的国际作用、更全面的政策协调、项目实施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强化经济伙伴关系、调动匈牙利各类参与方。


就发展援助坚持的基本原则来说,匈牙利宣称其发展援助政策遵循国际准则和原则,包括援助有效性、相互问责和透明地使用资源等。匈牙利强调其发展援助活动与伙伴国发展战略的需求和目标保持一致。为了提高援助效率,匈牙利强调与其他援助方协调行动,特别是与欧盟成员国和维谢格拉德集团国家,并力求让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更多地参与发展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匈牙利奉行基于人权的发展援助方针,通过发展援助支持可持续发展,同时促进人权、社会正义、民主价值观、平等机会、性别平等、环境可持续性、支持弱势群体和非歧视。匈牙利根据国际公约以及最不发达国家、低收入国家、脆弱国家和冲突后国家的具体需求,以确定优先援助对象。此外,匈牙利还强调发展政策的一致性以及争取公众对援助支持的重要性。


二、匈牙利发展援助的规模和主要路径


2009年以来,匈牙利的援助规模总体呈较快增长趋势。2020年,匈牙利的发展援助支出为约4.114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35.8%,占2020年匈牙利国民总收入的0.27%。根据《国际发展合作战略(2020-2025)》的要求,匈牙利应在2025年将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到0.25%,这一目标已提前达成。作为欧盟新成员国,匈牙利承诺其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到2030年提高到0.33%。匈牙利的发展援助全部为赠款,不提供无息贷款或优惠贷款等其他形式的援助。


匈牙利在开展发展援助活动中,同时注重双边和多边机构渠道的作用。2019年,匈牙利通过双边机构渠道支出的资金占到其总支出的51%,为1.591亿美元,比2018年增长27%。同年,匈牙利通过多边机构援助的资金总额为1.663亿美元,其中1.529亿美元是对多边机构的核心贡献。在多边机构中,欧盟和联合国是匈牙利的主要合作伙伴,两大机构合计占了匈牙利全部多边援助支出的92.2%。同年,民间社会组织收到的匈牙利援助资金为8530万美元。


三、匈牙利发展援助的重点地区和领域


匈牙利将西巴尔干和东欧国家作为其援助的重点,同时兼顾撒哈拉以南非洲和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在匈牙利看来,西巴尔干和东欧国家与匈牙利地理位置接近、发展需求与匈牙利经验相互协调、存在传统关系以及各自的地区、安全和国家政策利益。匈牙利在这些地区的发展援助主要侧重于巩固民主制度,加强公民社会和社会凝聚力以及分享加入欧盟的经验。2019年匈牙利的前十大受援国占了其双边援助支出的51.1%,其中,老挝以1722万美元的受援额占据匈牙利受援国的首位。与此同时,匈牙利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援助金额为3270万美元,占其双边援助支出20%,低于发展援助委员会23.8%的平均水平。

匈牙利认为,其发展援助的最大比较优势在于分享在政治、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以及通过国际一体化进程获得的经验,以及匈牙利专家积累的技术和组织知识和经验。增强法治所必需的人力和机构能力、提供基本服务和利用先进技术是发展的最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匈牙利的发展援助特别强调培训、知识转移和经验分享。在援助活动中,匈牙利遵循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并重点聚焦三个领域,即:制度发展(巩固民主结构和法治,分享在过渡和一体化进程中获得的经验;良治,中央、地方和部门行政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民间社会);绿色增长、环境和气候保护(农村和城市发展、粮食安全、可持续农业、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卫生、适应气候变化);人类发展(教育、健康、文化、平等机会、保护少数群体和弱势群体、社会机构发展、科学合作)。


从数据来看,2019年,匈牙利双边援助的78.5%投入到了社会基础设施和服务领域,其中绝大部分流向了教育(1.015亿美元)以及水和卫生领域(1470万美元)。相对来说,经济基础设施部门(700万美元)并不是匈牙利援助的重点。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匈牙利双边可支配援助中的51%聚焦于性别平等和女性赋权,高于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41.6%的平均值。而在支持环境和《里约热内卢公约》上,匈牙利仅将双边可支配援助中14.6%用于这一方面,低于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35.3%的平均值。 


校对:陈思杨

排版:刘江鸿

审核:鞠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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