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连载| 《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嬗变与中国V4合作》(一)
《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嬗变与中国V4合作》(一)
主 编:孔田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
前 言
1991年2月15日,波兰、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领导人在象征三国团结互助的小城—匈牙利境内的维谢格拉德城堡会晤,签署了关于三国在融入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相互合作的宣言,维谢格拉德集团成立。该组织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中东欧地区影响力最大的区域合作组织。四国在欧盟内部较具影响力,并且卓有成效地展开了“维谢格拉德+日本”、“维谢格拉德+韩国”等地区政策对话。就中国和中东欧合作来说,维谢格拉德四国占据中国和所有中东欧国家贸易的前四位,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此外,维谢格拉德集团是中东欧国家中最为发达的经济体,中国和V4贸易总量占到与整个中东欧16国贸易量的70%。此外,中国与波兰也提升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匈牙利和斯洛伐克保持友好关系,与捷克的关系在经历波折后获得改善,如此异质化和多元化的关系值得中国认真研究开发。
研究中国和V4经贸与合作机制,对于进一步深化双边合作具有较大价值,也将为中国和中东欧合作以及中欧合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目前维谢格拉德集团同日本和韩国也展开了对话,探寻这些对话内容和机制,获取相关成功经验,也有助于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合作以及中欧合作。
本项目系统分析了维谢格拉德集团在中东欧以及欧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中国和V4国家在经贸和投资领域的合作现状和潜力,双方在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状况和前景,探讨中国和V4国家合作的潜力点,双边合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预测合作发展的前景。为了探讨双边合作的可行性,课题组将对“V4+日本”合作机制的经验以及对中国构成的挑战进行具体的案例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将充分探讨中国和V4合作如何能够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合作以及中国和欧盟的合作。
本课题组中方参与者和维谢格拉德四国将分别从各自国家的角度论述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国家在政治、经贸、投资、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和问题,中国和维谢格拉德集团合作相关问题,以及如何借用中国和V4的合作来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务实合作以及中欧更加全方位的合作。
本项目为中国学者首次联合维谢格拉德四国的学者,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双边合作潜力和前景,以及从维谢格拉德四国的视角系统探讨双边合作对推动中国和中东欧务实合作以及中欧战略合作关系的作用。从研究视角、研究方法上看具有较大的创新性。从国家、地区组织以及不同合作机制等多角度、多方面地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这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本课题组成员长期跟踪维谢格拉德问题以及中国和V4合作问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课题组中方成员孔田平研究员长期致力于中东欧研究,陈新研究员在匈牙利问题以及欧洲经济研究上颇有造诣,刘作奎副研究员长期跟踪中东欧地区区域合作问题并持续跟踪中国和中东欧关系以及中欧关系。这些学者均有着较好的学术和实践积累。其他成员均对中东欧地区有一定的了解,为研究新锐。课题组外方合作单位均为维谢格拉德四国知名智库,了解V4机制和相关情况以及中国和V4合作的具体情况。
课题组还拥有广泛的学术联系,此前已经与V4国家智库建立合作关系,密切跟踪中国和中东欧相关国家的合作。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与斯洛伐克等学术机构合作,成功申请到维谢格拉德基金,该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与维谢格拉德学者对双边合作的研究,这就为进一步完成本项目夯实了研究基础。
本项目中方机构欧洲研究所得到创新工程项目的资助,支持长期跟踪研究中东欧国家的转型和欧洲化问题以及中国和中东欧合作问题,项目滚动两年,具有了较多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学术积累。
项目能够申请成功,离不开来自维谢格拉德国家学者的支持。本项目联合合作伙伴波兰国际事务研究所阿特尔·格拉祖克、匈牙利国际事务研究所的托马斯·马杜亚、捷克国际关系研究所鲁道夫·福斯特、斯洛伐克大西洋委员会胡森尼科娃以及波兰罗兹大学的梅德明均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本项目各章节承担者情况如下:
维谢格拉德集团历史演变及特点(马骏驰)、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地位与中欧国家的未来(孔田平)、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与欧亚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状况以及特点分析(鞠维伟)、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国家在经贸和投资领域的合作潜力分析(中方的经贸部分由陈新撰写、中方的投资部分由刘作奎撰写,外方“China-V4 economic cooperation: Polish Perspective”一文由波兰国际事务研究所的Artur Gradziuk和Justyna Szczudlik-Tatar联合撰写;“The Czech experience in cooperation with China in the format 1+16”一文由捷克国际事务研究所的Rudolf Fürst撰写;“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otential of economic, trade and investment cooperation between Hungary and China”一文由匈牙利国际事务研究所的Tamás Matura撰写;“China – V4 Cooperation: Slovak perspective”一文由斯洛伐克的两位学者Lucia Husenicova和Richard Turcsanyi联合撰写。)、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国家的政治关系(孔田平)、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国家精英对中国和中东欧合作看法问卷调查(刘作奎)、推进中国和维谢格拉德全方位合作的政策建议(孔田平主持)。项目最后由孔田平、刘作奎统稿。
总之,通过本项目,中国学者和维谢格拉德智库加强了交往与合作,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并据此提出了许多扎实具体的建议,从而为外交部门的决策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当然,项目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限于结项时间所限,只能留待以后继续深入修改和完善。
第一部分
维谢格拉德集团历史演变及其特点
东欧剧变后,原经互会和华约组织成员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进行了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也使得区域合作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在这一大背景下,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以历史上中欧合作为启迪,建立了维谢格拉德集团,旨在通过加强合作来同西欧接轨,以便更好地融入欧洲的政治和经济体系当中。该集团无论从政治影响力还是经济实力,都在中东欧国家中名列前茅。在四国加入欧盟之后,维谢格拉德集团的目标则由同欧洲接轨转化为通过加强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全方面的合作,来促进四国经济发展,使得四国有效地参与到全球市场当中,同时也希望能够加强集团本身和成员国本身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力。维谢格拉德集团历史演变过程大体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初创期、转折期和发展期,这三个阶段都有各自的特点,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共同点。
一、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初创期
中欧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4世纪。在1335年的秋天,匈牙利国王卡罗伊·罗伯特、捷克国王卢森堡的约翰以及波兰国王卡兹梅尔三世在维谢格拉德城堡举行了会晤。三方表示要加强波兰、捷克和匈牙利在政治和贸易领域的合作,并将建立一个国家间的合作组织作为这一合作的长期目标。历史上称此次会晤为“维谢格拉德会晤”。但由于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该地区一直在土耳其帝国和哈布斯堡帝国的统治之下,所以此次会晤却并没有带来三国真正的合作和发展。维谢格拉德合作也仅成了一个口号。维谢格拉德会晤的这段历史已渐渐被人遗忘。
苏联解体后,匈牙利总理安托尔·约瑟夫于1990年再次提出这一概念,并就此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以及波兰总统莱赫·瓦文萨举行会谈。匈牙利总理提议建立一个三国合作机制,并根据历史取名为维谢格拉德集团。该组织的合作目的为加快三国转型的步伐,以便更好更快地向西方靠拢。
1991年2月15日三国在匈牙利维谢格拉德城堡中正式签署《维谢格拉德合作协议》以及名为《关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波兰共和国和匈牙利共和国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合作的宣言》的文件。该文件强调了三国在历史、文化、宗教以及当时所处环境的共同之处,以此推进共同目标的实现,目标如下:
①建设独立主权的国家,全面恢复民主和自由;
②清算所有极权主义政权在社会、经济和国民精神生活的残余;
③建立议会制的民主制度和现代法治国家,尊重人权和其他一切基本权利;
④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
⑤全方位同欧洲政治、经济、安全和法律体系接轨。
具体措施如下:
①根据特定国家的利益,签字国将在与欧洲结构的合作和密切联系上协调其活动,并就安全事务定期举行磋商;
②为公民、机构、教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自由接触创造条件;
③为支持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签字国将发展基于市场经济原则的经济合作和商品劳务的互惠贸易。此外签字国将为企业合作和外资投资创造有利条件,以提高经济效率;
④关注三国之间以及同欧洲其他国家相连接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南北方向的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发展能源和通讯网络;
⑤扩大生态环境领域合作;
⑥为信息、媒体和文化交流创造良好环境;
⑦为确保居住在其领土上的少数民族权利的充分实现的最优条件而共同进行多边合作;
⑧支持感兴趣的地方政府的互惠合作和建立次地区的接触。
在摆脱苏联影响的方面,维谢格拉德集团各个成员国都采取了颇有成效的措施,实现了主要目标,即成功进行了政治和经济的转型,并实现苏联从中欧完全撤军。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国贸易,1992年12月21日,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外长在波兰克拉科夫市的瓦维尔宫签署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协定,中欧自由贸易区(CEFTA)正式宣告成立。协定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在经济领域的协调,尽快消除成员国间的贸易障碍,实行自由贸易,由此推动加入欧盟进程。与自贸区建立和发展相反的是,在成功脱离苏联集团之后,初始阶段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合作却日渐衰退。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各成员国目的不一致。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加入维谢格拉德集团的主要目的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是尽早清算苏联和经互会在各国留下的残余,第二是全面融入西欧。在上述条文中三方更多地提及同西欧接轨的目标和措施,例如在经济上要促进资本和劳动力流动,在政治上要建立议会民主制等。较少提及三国内部的合作领域和机制。即使在交通设施建设方面提到要加强三国内部交通的联系,其目的也是为了同西欧的交通相连接,便于促进商品和人员的流动。所以,初始阶段的维谢格拉德合作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加强各国间的区域合作,而是把维谢格拉德集团作为一个加入西欧的工具,通过该集团提出一个对三国均有益的入欧纲领。除了主要目的,三国加入该集团的次要目的也各不相同:捷克斯洛伐克想要借此再现往日工业辉煌的时代;波兰想借此打开其南部边境,同南方邻国建立良好关系;匈牙利想借此解决境外外匈牙利少数民族的问题。所以每个成员国除了想获得一个可行的入欧纲领外,还试图通过这一工具来为自己国家谋取某种利益。而一旦觉得这个工具不再有用处或拖慢本国的脚步,就会开始淡出集团。例如斯洛伐克的梅恰尔政府和捷克的克劳斯政府,他们都曾认为本国可以比其他成员国更快速地发展经济,同其他国家合作只会减缓本国的发展,所以逐渐对维谢格拉德集团采取消极的态度。由此可见,成员国之间的主要目的虽然一致,次要目的则因国而异。
第二,内部信任缺乏。事实上,在当时的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匈牙利三国中匈牙利的少数民族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之一。1920年签署的《特里亚农条约》使匈牙利丧失大部分领土和人口,这导致在境外的非匈牙利国籍的马扎儿人有几百万人。所以少数民族的问题一直是匈牙利外交政策的重点之一,同时也是周边各国如罗马尼亚和斯洛伐克一直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从历史角度来看,匈牙利人被斯拉夫人包围在喀尔巴千山盆地之中,但是斯拉夫人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匈牙利人所统治,斯拉夫人的土地也曾是匈牙利领土。所以在匈牙利丢失了相当一部分土地和人口之后,想要在斯拉夫人的领土内为境外马扎儿民族寻求保护是相当困难的。捷克和周边国家曾经建立的小协约国组织充分说明了周边国家对匈牙利的不信任。而持续至今的匈牙利——斯洛伐克矛盾和匈牙利——罗马尼亚矛盾也同样是有力的证据。所以,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内部,匈牙利的诉求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这导致匈牙利政府对其他成员国政府的信任有一定的折扣。
第三,关注重点转移。在政治转型后,各国开始关注如何在经济方面同西欧接轨。所以开放市场、扩大贸易合作、消除贸易壁垒等事项成为关注焦点。四国建立中欧自由贸易区的举措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该自贸区成立后,各国根据协定分步取消了农产品、工业产品等各类产品的关税,这大大促进了成员国间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在1994年,斯洛文尼亚也成为了该自贸区的一员,中欧自贸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对政治方面的改革来说,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影响可实际感受到,所以在这一形势下,维谢格拉德集团这个相对中欧自由贸易区来说更综合、更封闭、更抽象的组织就会被逐渐忽略。
总之,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初始阶段,各国目的各异,成员国之间信任缺乏,同时由于另一个更有效的合作组织的出现,使得该集团逐渐衰退。根本原因是,各国并没有把维谢格拉德集团看做是一个真正的区域合作组织,而是只把该集团当做加快本国入欧步伐的工具。另外,存在于四国之间的同质化竞争导致各国都希望能够在经济和政治转型中甩掉其他三国,所以在该阶段维谢格拉德集团合作中,各国并不愿意进行真正有效的、实质性的合作。这一点也体现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多方会谈也仅仅是低级别的会谈,例如在克拉科夫举行的教育部长会谈或是在布拉迪斯拉夫举行的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会谈等等。维谢格拉德集团初期的合作目标到此为止只完成了一半,即摆脱苏联,但是同欧洲接轨的另一半任务远没有完成。
二、谢格拉德集团的转折期
1998年随着斯洛伐克大选后梅恰尔政府的倒台,重启维谢格拉德集团合作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国际上,美国国务卿在联合国会议上使用了“维谢格拉德国家”这一称谓,同时西欧国家日益接受维谢格拉德集团。国际社会对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关注增加。在这一背景下,1998年10月除斯洛伐克外的三国总理在布达佩斯举行会晤,各国表示需要重启维谢格拉德集团。1999年5月14日在布拉迪斯拉夫举行了维谢格拉德的重启仪式。在此次会晤中四方重新制订了合作纲领。
此纲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重新确定了四个成员国的共同立场,同时合作领域从经贸扩展到了外交、内务、文化、科学技术、青年交流、体育、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跨境合作等领域。此外,还建立了基金会和电视频道,并启动了外交官培养计划。第二部分主要对于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合作机制进行革新。纲领规定维谢格拉德集团的主席国,以捷克、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的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各国合作主要是在政府级别开展。每年总理级会晤举行两次,一次正式会晤,一次非正式会晤,正式会晤在每年新轮值主席国任期开始之日举行。会晤主题主要是加入欧盟和加强区域合作。维谢格拉德集团不定期举行部长级会晤,外交部部长会晤要在总理会晤之前举行,旨在先于总理会晤达成一定共识。另外,每两年举行一次外交国务秘书的会晤。每年四次的大使级会晤,以及不定期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协调员[1]会晤。除了会晤主题每年有所变化外,维谢格拉德集团的运作基本按照该纲领进行。
斯洛伐克在摆脱孤立后很快融入四国集团之中,2000年在首都布拉迪斯拉夫联合建立了维谢格拉德集团唯一的实体机构——维谢格拉德基金会,该基金会每年获得来自四个成员国平均分摊的赞助费用[2],旨在推进四个成员国之间的文化、科学技术和教育领域的交流项目以及旅游业的发展。具体项目有四个维谢格拉德战略项目、三个奖金项目以及三个艺术项目。该基金主要支持非政府机构、地方自治政府、中学和大学,其次支持企业和个人。该基金的决策机构为四国外交部长委员会和大使理事会。维谢格拉德基金会由执行主任和执行副主任负责。基金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
由此可见,维谢格拉德集团的第二阶段相对第一阶段有了一定改善。首先成员国之间合作内容更加具体,合作领域得到扩大。在1991年的联合声明中仅在劳动力和资本流动方面有着相比其他条款更为具体的内容。而在1999年的声明中,四国对各级会晤的主题和成员国间合作的内容都提出了明确框架。例如,在外交事务的合作中需要定期交流在加入欧盟进程中取得的经验以及加入北约后如何融入北约的经验,定期交换涉及中东欧地区安全稳定的、关于中东欧地区长期战略和军事安全的信息等等。在内政方面要加强在欧盟标准下的出入境事务合作,共同打击毒品和武器走私。在文化方面,四国建立了各种文化艺术交流项目以及联合培养的项目。其次,从成员国之间的合作机制角度来看,四国集团建立了轮值主席国制度,以及总理级、部长级、大使级的级会晤机制,并为各级会晤设定了框架主题。此外,地方级别的政府会晤也得到鼓励。除了政府的官方交流外,维谢格拉德集团也为民间的学术、青年交流等提供了支持,为此成立了维谢格拉德基金会。所以,在这一阶段,四国集团的合作内容开始变得多元化,合作机制也呈现出层次化。
更重要的一点是,维谢格拉德集团在第二阶段已经产生了整体意识。这种整体意识与初始阶段的整体意识是不同的。在初始阶段四国更加关心的是如何借助他国之力达成自己的利益,例如如何更快更好地同欧洲接轨,并解决本国内部的矛盾。在这种整体意识之下,竞争的意识占据上风。而这也是导致第一次联合失败的根本原因。但是在第二阶段,侧重点变成了四国如何能够创造一个经济、政治和安全局势稳定的中欧地区,以及如何通过这一良好的环境来发展自身。例如在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声明中各国强调,要及时就特定的区域危机问题交换意见,要为中欧地区稳定安全交换意见。在内政方面,要联合打击区域内的犯罪活动和恐怖主义。在文化交流方面,为了提升各国在其他国家的认知度,四国也设立了各种文化活动,成立维谢格拉德大学联合会。这说明在维谢格拉德整体意识之下,占据上风的是如何加强各国合作这一主题。
这种整体意识是维谢格拉德在转折期所产生的最大转变。其来源,有以下几点主观因素:第一,目标明确化。在维谢格拉德集团的第一阶段,实际上各个成员国只完成了1991年联合声明中的一个目标,即对苏联在本国影响的清算。另一个目标,即同欧洲接轨则远没有完成。所以1999年的联合声明多次提到北约和欧盟,例如积极交换加入欧盟进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在出入境管理和移民问题上向欧盟看齐,积极磋商申根国协议相关事项等。基于此,设立维谢格拉德集团第二阶段的目标就是通过创造稳定的国内和区域环境,来为加入欧盟做准备,以此同西欧接轨。第二,认识清醒化。各国意识到,如果要完成这一目标,凭借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达成的。因为四个成员国无论在经济还是政治方面的竞争力都有限,其经济竞争力和政治影响力都无法同西欧国家相抗衡。只有通过互相合作,共同发展,才能更快地加入欧盟。所以,可以说1999年的联合声明是对1991年开始的第一阶段的继承和发展,新一阶段凸显了四个成员国的合作意识,而这一点正是四国加入欧盟的基础。
应当看到,这种合作意识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即这是顺应形势发展的结果。各国在这一时期已经基本建立了多党议会民主制以及市场经济制度,同时成员国间的贸易也在稳步增长。为了进一步促进贸易发展,各成员国需要将国内大量的商品输出到西欧以及其他地区,劳动力也需要一定的流动。但四国产品种类相近且产品数量偏少,只有通过联合的方式,才能满足西欧大国、亚洲以及其他地区的需求。而且四国之间也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边境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协调,相互联结,这样由内而外地联合输出产品,才能进一步促进各国贸易。另一方面,中东欧自古以来就是进入欧洲的咽喉地带,历史上在这个地区也发生了多次战争。所以在苏联解体后中东欧国家需要新的军事安全保障,尤其是波兰,由于其历史原因和地理位置,更是急于寻找欧洲或美国的支持。四国都希望通过加入美国领导的北约集团,加强与西方国家的关系,以便能够确保本国的安全。所以贸易和军事安全这两点客观方面的需求也使得维谢格拉德四国不得不加强各个领域的合作,以便尽快融入北约,早日加入欧盟。
不容乐观的是,在四个成员国之间矛盾依然存在。在这段时期内,相对影响较大的是匈牙利政府在2001年针对境外的匈牙利人颁布的一项法案即《福利法》。该法案旨在为这些特定人群提供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福利支持。但是斯洛伐克和罗马尼亚却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该法律干涉本国内政,侵害国家主权,以至于斯洛伐克拒绝参加维谢格拉德集团领导人峰会。另一方面,匈牙利一直致力于在欧盟宪法中增加少数民族权利的条款,但是其他三国对此并没有表示支持。斯洛伐克总理对此的态度是,由于欧盟宪法中没有特别对少数民族权利有所规定,所以斯洛伐克政府也不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波兰和捷克总理也表示,在该问题中两国持中立态度。所以作为同一个区域组织中的四个成员国,在很多问题上无法达成统一立场。除针对此项法案的矛盾外,德国和奥地利方面曾公开表达对捷克的贝奈斯法令的抗议,他们认为该法令不符合欧盟的基本精神。而此时匈牙利也站到了德国人一边,这引起了捷克和斯洛伐克的不满。两国都拒绝参加当年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峰会。
所以,在维谢格拉德集团的第二个阶段中,各个国家内部存在一定分歧。这一点间接影响了集团的发展。可以说维谢格拉德集团是四国关系的一张“晴雨表”。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因素,都促使四国开始深化合作,复苏维谢格拉德的整体意识。
三、发展期
随着匈牙利政府换届,新政府修改了《福利法》并开始修补同其他三国的关系,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各国的分歧。关系改善在2003年的联合声明中有所反映,四国重新强调在维谢格拉德集团成员国间的团结与协作。这种协作不仅需要体现在集团内部,同时也应体现为四国作为整体在加入欧盟过程中的统一立场。
2004年5月1日,维谢格拉德四国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所以在2004年四国发布的联合声明中表示:“我们已经全面完成了1991年维谢格拉德宣言中的任务。”而这也开启了维谢格拉德合作的新篇章。在这一阶段,四国集团致力于同所有国家和组织建立良好关系,进一步推进中东欧国家以及整个欧洲的民主化进程。同时,其工作框架包含了三个部分:维谢格拉德集团框架、欧盟框架和北约框架。主要工作重点也从关注集团本身和本国的发展转变为以维谢格拉德集团为整体,在三大框架内,同欧洲其他国家、组织以及亚洲国家寻求合作。具体特点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多元化的合作领域
首先,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内部框架中,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四国目前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边境问题、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反恐、申根合作、抗洪防灾、军事工业等领域全面合作。在2004年的联合声明中四方第一次提到了“中欧身份”和“共同利益”,并表示要通过深化合作来加强对这一身份的认知。而各领域的全方位合作使得成员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也使得各国之间的共同利益日渐增多。这就更需要强调和实践“中欧身份”这一概念。
与此同时,这一概念的加强也有助于四国在欧盟中开展进一步的合作。在欧盟框架内,维谢格拉德集团积极同欧盟在“欧洲睦邻政策”中开展合作,其主要合作对象为巴尔干半岛的国家和东部的前苏联继承国,合作内容为协助并推进上述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推进睦邻政策的实施,为这些国家加入欧盟或接近欧盟奠定良好基础。2004年的联合声明提到:“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愿意把他们独特的区域合作经验和历史经验分享给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希望能够借此实践欧盟的政策…四国也愿同其他国家、其他区域组织在拥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开展合作。”2008年四国总理联合声明再次强调了睦邻政策的重要性:“四国总理均支持加强欧洲睦邻政策在东欧的实施,并一致认为该计划有着美好的前景。同时四方就欧盟扩大的区域合作问题进行了讨论,主要是关于如何支持巴尔干半岛国家和东欧国家。”
此外,维谢格拉德集团也积极响应欧盟的“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在2012年的维谢格拉德领导人峰会中各方表示:“维谢格拉德集团致力于同第三方国家建立更深入的新合作项目,加强维谢格拉德集团在区域事务和欧洲事务中作用,以此建立一个团结紧密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并希望能够利用国际维谢格拉德基金加深东方国家同维谢格拉德集团和欧盟的联系。出于此目的,维谢格拉德集团计划在乌克兰建立维谢格拉德信息中心。”此外,四国集团还在欧盟内部的法律合作以及欧盟对外的边境防御问题上寻求合作,并希望进一步开发在欧洲经济区内部的经济合作可能性和新的合作形式。
在北约框架内,维谢格拉德集团不仅希望加强集团内部联合军事力量的合作,也希望通过自身的桥梁作用,积极参加欧洲安全和防务政策的相关事务,以此来加强北约和欧盟的关系,深化双方合作。目前维谢格拉德集团内部已经建立联合军事演习和军官的联合培养项目。另外,在2007年1月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军事安全会议上四方一致同意在2015年建成一支1500人左右的联合军队,波兰方面负责具体实施该计划。除了联合设立军事力量外,四国也计划建立公共的军队培训数据库,其中匈牙利负责化学战领域的专业课程教授,分享生物实验室的成果和水净化技术以及国民军建设的相关经验。上述项目的建立和实施标志着维谢格拉德集团在军事安全合作方面良好诠释了“中欧身份”这一概念。
2、多元化的合作对象
维谢格拉德集团不仅在合作领域的扩大和深化方面有较大进展,在合作对象的多元化方面也颇见成效。虽然在2010年之前该集团就已经开始同其他国家和组织寻求合作机会,但是直到2010年的联合声明才首次提出了“V4+n”的合作模式。其中n即代表单一国家或是多个国家,也可代表各类组织。
在2004年四个成员国正式加入欧盟之后,维谢格拉德集团就一直致力于同各个国家和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根据资料,2004年全年维谢格拉德集团总共进行4次同外部国家或组织的会谈,分别同比荷卢经济联盟代表、美国代表、日本外务省代表和斯洛文尼亚教育部部长举行过会晤。2005年共进行了3次会谈。同比荷卢经济联盟的代表举行2次会谈,同英国首相布莱尔举行1次会谈。2006年同比荷卢经济联盟主席、波罗的海三国、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共进行5次会谈。2007年就投资、旅游业以及亚欧会议合作问题同日本外相、就加入欧元区后的经验同葡萄牙总理、就区域合作问题同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就巴尔干地区问题、能源问题和申根问题同斯洛文尼亚共进行4次会谈。2008年同法国总理、就区域合作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就自贸区和欧盟问题同瑞典和乌克兰外长、同瑞典、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外长、举行4次会谈。2009年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农业部部长、同瑞典外长、在亚欧会议上同日本外相共举行了3次会晤。2010年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的农业部部长、同波罗的海三国、西班牙和比利时五国外长、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负责发展规划的代表共举行3次会谈。2011年同奥地利、德国和乌克兰总理、同德国外长、同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斯洛文尼亚三国内务部长、同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斯洛文尼亚三国农业部部长、同比荷卢外长、同斯洛文尼亚外长共举行5次会谈。2012年同希腊、罗马尼亚和斯洛文尼亚外长、同比荷卢外交部长、同波罗的海三国外长、同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斯洛文尼亚三国农业部部长共举行4次会谈。2013年同克罗地亚、同北欧三国、同德国总理和法国总统、同保加利亚等7国的交通部部长、同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农业部部长、同日本外相、同克罗地亚外长共举行7次会谈。
由上述数据可见,维谢格拉德集团所寻求的合作伙伴既有欧洲国家也有亚洲国家,同时也有各类组织。会谈层级有总理级别和部长级别。在这些对象中维谢格拉德集团主要的合作伙伴有:德国、比荷卢经济联盟、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乌克兰等。合作领域所囊括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到欧盟框架内的扩张计划实施等等。
由此可见,处于发展期的四国集团在欧盟和北约的框架下合作领域和合作对象进一步多元化,共同利益日渐增多,集体认同感被大大强化。同时,维谢格拉德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开始正式出现在欧洲的政治舞台上。
3、政治影响初现
在政治方面,维谢格拉德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同样可以发挥一定作用。该作用主要体现在欧盟议会的投票方面。欧盟之中最主要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维谢格拉德集团在理事会的投票权相当于法国和德国投票权的总和。在举行理事会之后,轮值主席国公布会议的决定,然后向欧盟委员会提议这些决定,最后由欧洲议会表决。只有在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之后,这些决定才会具有真正的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一个国家想要在欧盟当中获得一定的影响力,那么必须在欧洲议会占到一定数量的席位。根据2014年欧洲议会选举结果,席位最多的是德国,获得了96个席位;其次是法国,获得了74个席位;再次是意大利和英国,都获得了73个席位,第四位是西班牙,54个席位。而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中获得席位最多的是波兰,51个席位,仅次于西班牙,排在第五位;捷克获得21个席位;匈牙利获得21个席位;斯洛伐克获得13个席位。从选举结果来看,除了波兰外,其他三国在欧洲议会中都获得了相对较少的席位。但是如果从维谢格拉德集团的角度来讲,四国加起来的席位总共是106个席位。在总共的751个席位之中,维谢格拉德集团占到了大约14%,比席位最多的德国还要多10个席位。更重要的,执政党获得的席位占各国全部席位的比例较大。例如,在匈牙利执政党青民盟获得了11个席位,与青民盟保持良好关系的尤比克党获得了3个席位,占据了匈牙利席位总数60%多。在波兰,执政党公民纲领党获得了18个席位,占据了波兰席位总数35%。所以这些代表政府态度的执政党如果能够联合起来,那么就可以用一个“维谢格拉德声音”来发挥四国在欧盟中的作用,表达四国的意愿。此外,这也说明通过区域合作组织的形式,欧洲那些力量和人口较小的国家可以获得同大国相近,甚至更大的力量。不可否认,欧洲议会按照党团组织的投票席位也会限制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影响力。
维谢格拉德集团的政治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了四国集团在欧洲政治和经济格局中的形象和地位,使得该集团在欧盟舞台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力,能够维护中东欧地区国家的利益,进而平衡法德主导欧盟的局势。同时,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也正是利用这一形式,使本国更有能力参与到欧盟的未来规划之中,也让维谢格拉德集团这一组织能够在中东欧地区和欧盟中对于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有一定的发言权,同时四个成员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维护本国利益。
我们也不可忽视维谢格拉德集团存在问题。
第一,能够在欧盟议会共同保护维谢格拉德集团利益的前提条件是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四国在相关问题上有统一的立场和意见。只有这样,四国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维谢格拉德集团的整体权利。然而,如同该集团前两个阶段所表现的一样,四个成员国在很多问题上依旧都无法统一意见。例如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开始在中东欧地区以及西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之后,奥地利十分愿意同维谢格拉德集团建立紧密联系,但是成员国的倾向有所不同。匈牙利倾向于利用该组织同奥地利建立紧密联系,而波兰和捷克由于历史原因不愿意同奥地利有紧密的联系,以至于波兰拒绝参加于2001年6月举行的维谢格拉德集团外交部部长会晤。由此可见在集团的四个成员国在集团的对外政策方面会产生一定分歧。欧洲议会按党团划线也对维谢格拉德集团国家议员的合作产生约束。
第二,维谢格拉德集团本身的机制建设不完善。如前所述,在1999年制定的合作纲领中,各国是以平等政治协商为基础建立的各个级别的会晤机制,但是缺乏更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决策部门以及治理机制。由于四个成员国内部存在较大分歧,很多时候并不能通过协商来解决,所以如果四国想要建立更紧密的区域合作,可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力量融入到该集团的决策机制中,即在V4+n的合作模式基础上,建立一个V4+n的决策机制和部门,或者波兰可以更好发挥它自身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其作为中东欧地区大国,在该地区以及欧盟中的影响力,那么可以保留V4的决策机制,亦或能够建立其他更有效的决策机制,例如维谢格拉德议会等,即建立一个有相关法律规定、各方责任和权力更明确的组织。在监管方面,可以制定相关规定,并同n所代表的国家或是组织建立V4+n的治理模式。在拥有完善、有效率的分权模式下维谢格拉德集团的机制才会更加完善。
第三,四国对外的形象有待改善。波兰、捷克、匈牙利和斯洛伐克曾经一直是作为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盟国的身份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在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后,从政治的角度看,这意味着四国已经成为欧洲大家庭的一员。但是另一方面,在国际视角下,相对西欧来说,各国仍把该地区当做较落后、较不发达的地区,并认为廉价的劳动力是该地区的最大特点。而且,在四国国内的政治中,也曾出现不同的民族主义右翼政府,使得四国在本国的法制建设、经济结构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这些都直接导致各国并没有把该地区的国家当做是真正的、已经同西欧融为一体的国家。所以在维谢格拉德集团与各国探寻合作机会的时候,各国对与该集团成员国的综合评价相对较低,风险预期较高,以至于无法产生实质性的合作。
总之,在维谢格拉德集团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中四国依然存在很多未解决的分歧,机制尚待完善,同时国际形象需进一步提高。但是在这一阶段中整体意识得到加强,四国更加认识到了合作的重要性,所以合作对象和领域都大大得到了拓宽。
四、特点
由上述内容可知,维谢格拉德集团在二十多年的历史演变中经历了初始期、转折期和发展期三大阶段。在这三大阶段中,该集团取得了一定进步,不过成员国间分歧也同样一直存在,对集团内部的团结产生了一定的阻力。由此发展而来的维谢格拉德集团特点如下:
1、可变性。
该集团的可变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成员国之间合作有效性方面。首先维谢格拉德集团的机制尚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决策、治理机制,这就意味着组织内部缺乏对成员国对于维谢格拉德集团的责任和权利的规定,也意味着对成员国的行为没有明文的约束。而在主权平等、政治协商这一基础上建立起的区域合作组织,恰恰使得各个成员国的关系较为松散,也使得各个成员国会完全根据本国的利益来决定自身在集团中的行为。第二,各国间缺乏信任。由于历史原因,捷克和斯洛伐克对匈牙利尚存戒心,匈牙利的民族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另一方面,四个成员国贸易产品相近,这就导致了四国在经济发展方面会存在同质化竞争,产生摩擦。所以较多的内部分歧有可能会导致再次上演当年克劳斯政府和梅恰尔政府对集团态度的转变,再加之没有相关治理机制,使得在集团内部隐藏着不稳定的因素。第三,波兰是中东欧地区的唯一大国,所以波兰的态度会对该集团的发展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如前所述,如果波兰对此采取消极态度,那么会进一步导致维谢格拉德集团的结构松散化。所以从这三方面来看,维谢格拉德集团的整体存在一定可变性。
2、有限性。
首先在政治方面,四国在欧洲议会的集体席位数量可以同西欧大国相竞争,这样可以使得更多的来自中东欧地区的诉求在欧盟之中能够得到一定重视,在政治格局上维谢格拉德集团在一定程度上给欧盟由西欧大国主导的这一局面带来了新的平衡力量。但是由于其可变性,即机制建设不完善以及各国内部分歧和竞争较大,能否成功地统一各国诉求以及诉求获得重视的程度尚值得商榷,而且这也会直接导致各国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成本升高,合作效率降低,这也使得维谢格拉德集团在欧盟内部的决策影响力降低。其次,如今维谢格拉德集团虽然已经有了整体的合作意识和行为,而且合作对象和合作领域变得更加多元化,但是由于集团内部的合作和沟通成本较高,合作效率较低,使得该集团的潜在合作对象对于该集团缺乏一定的信任度。这一点会导致四国集团整体在国际方面的影响力降低。所以从目前来看维谢格拉德集团在欧盟框架内和国际舞台上能发挥的作用和影响力是有限的。
3、.过渡性。
第一,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四个成员国在冷战后是从苏联式的现代化模式转型为美国式的现代化模式。虽然两种模式对于正义、自由、富裕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诠释,而且四国在转型中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具体措施,例如匈牙利将国有资产几乎全部卖给外资,捷克平均分给了国民等,但是四国都度过了转型期,使得经济步入正轨,并成功获得欧盟的承认,成为了欧盟成员国。所以维谢格拉德集团的建立和成功运作首先意味着该集团是一个从一种意识形态过渡到另一种意识形态,从一种现代化道路过渡到另一种现代化道路的范例。第二,维谢格拉德四国作为该地区较早加入欧盟的国家,对加入欧盟前的准备工作有一定经验,可以同该区域内那些尚未加入欧盟的国家分享。这些国家也可以从该集团的四个成员国看到欧盟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尤其是中东欧国家中大部分都曾是苏联社会主义阵营的一员。所以维谢格拉德集团除了是两大道路的过渡范例,也是欧盟和中东欧地区尚待加入欧盟的这些国家之间的过渡范例。维谢格拉德集团成为了西欧这些传统欧洲强国同前苏联阵营的国家之间的沟通桥梁。第三,从经贸的角度来看,由于该集团和中欧自由贸易区的存在,以及中东欧重要的地理位置因素,世界各国,尤其是亚洲都把该地区当做是进入西欧市场的跳板和桥梁。同样作为欧盟成员国,相对西欧市场来说,由于维谢格拉德集团四国目前需要大量外来投资,所以这四国的市场更容易进入,而且投资者也能在此学习到加入欧盟市场的相关经验,为进入西欧市场打下基础。所以,维谢格拉德集团也是世界其他国家和欧盟之间的经济贸易的过渡桥梁。总之,该集团的过渡性体现在三个方面:意识形态、东西欧洲沟通和经济贸易。
维谢格拉德集团的过渡性作用如果能够得到全面发挥,那么很多国家都将成为受益者。不过由于有限性和可变性的存在,导致该集团的过渡性作用发挥空间有限且作用的发挥效率不高。其未来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维谢格拉德集团未来何去何从,尚有待观察。(注释略)
(未完待续)
本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首次出版时间为2015年12月。如转载,必须注明作者和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