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及活动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合作自启动以来,覆盖领域日益广泛、合作内容持续拓展、各类活动不断丰富,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为确保“17+1合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推动其规范化发展,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现公布由中外方共同认可、政府部门支持且各国积极参与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及活动清单(第一批)》(见附件)。
下阶段,秘书处将在进一步沟通梳理基础上,对清单进行更新并适时公布。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及活动清单
(第一批)
一、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国家协调员会议
三、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域合作机制
(一)互联互通: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交通基础设施合作中心、物流合作联合会、海运海事合作秘书处、海关合作论坛
(二)贸易投资金融:经贸论坛、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投资促进机构联系机制、联合商会、中小企业合作协调机制(网站)、(沧州)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银联体
(三)文化教育卫生:文化合作部长论坛、文化遗产论坛、文化合作协调中心、教育政策对话、高校联合会、卫生部长论坛、卫生合作促进联合会
(四)农林环保旅游:农业部长会议、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兽医研究中心、林业合作高级别会议、林业合作协调机制、环境合作部长级会议、环保合作协调机制、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旅游促进机构和旅游企业联合会、海关检验检疫合作对话会
(五)创新科技能源:创新合作大会、虚拟技术转移中心、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
(六)智库新闻出版:全球伙伴中心、高级别智库研讨会、智库交流与合作网络、新闻发言人对话会、出版联盟
(七)地方青年:地方领导人会议、地方省州长联合会、首都市长论坛、市长论坛、“未来之桥”青年研修交流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