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巴尼亚新闻资讯(2020年4月)
阿尔巴尼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策概览
为限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阿尔巴尼亚传播,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阿尔巴尼亚政府自三月以来陆续发布一系列政策,维护人民健康,规范生活秩序,保障经济正常运行。
一、公共场所防控
3月11日,阿尔巴尼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措施”第156号令,主要内容如下:
1、至4月3日对公众关闭:
a.夜间营业场所;
b.向儿童及年轻人开放的室内娱乐场所,如健身房、体育中心、游泳馆、网吧、文化中心和娱乐中心。
2、至4月3日公众禁止参与:
a.体育、社交和文化活动;
b.各类学校组织的国内外研修活动;
c.人才招聘、入学招生和培训班招考。
3、酒吧、餐厅和饭馆日间营业中,顾客落座就餐时应至少间隔两米,平时人员应至少距离一米。
4、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在3月11日内均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制定一套提供优先服务的保障措施,服务优先次序主要为提供在线服务、远距离服务和仅在必要时提供接触式服务。对于需要与公众直接接触的服务机构,机构应为员工配备防护工作物资,以维护员工健康。在窗口为公众提供接待服务的公共机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开展在线服务,充分使用e-albania平台。
4月1日,卫生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奥葛塔·马纳斯蒂尔利乌(Ogerta Manastirliu)发表声明称,为限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将无限期延长相关禁令的期限。在疫情结束前,教育机构、餐饮、酒店宾馆等继续关闭,禁止室内外的大规模人群聚集。
二、人员流动限制
3月15日,阿尔巴尼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出台“限制国内人员流动”第168/1号令,规定在后续命令发布前禁止在市区、市郊及城市之间乘坐公共及私人交通工具出行;仅在5:00-8:00和16:00-17:00期间允许获得政府特别通行证的车辆或公务车辆出行。
3月20日,阿尔巴尼亚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暂停或限制阿尔巴尼亚国内人员流动”第193号令,宣布自3月23日起,5:00-13:30期间允许开放食品零售或批发点、药品与医疗物资商店以及金融机构。4月13日起,政府宣布公民食品、药品和日常采购时间延长为5:00-17:30。此外,每户家庭1人可进行日常采购,每日允许出门1次,单人采购时间应不超过90分钟。采购时需要排队,人与人之间应间隔1.5米。同时商户应为员工配备口罩和手套,为所有进店人员提供消毒液。
在入境人员风险防控方面,3月11日,阿尔巴尼亚规定所有从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具有流行病学风险的地区入境的人员必须在入境点填写旅客登记表,并自入境之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考虑到疫情期间滞留海外的阿尔巴尼亚公民,4月14日,阿尔巴尼亚基础设施和能源部部长贝琳达·巴卢库(Belinda Balluku)发表声明称“阿尔巴尼亚航空”(Air Albania)将帮助他们回国,她表示“通过各部委之间的密切合作,我们建立了安全的回国机制,该机制不会影响我们目前在疫情防控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从4月18日开始,“阿尔巴尼亚航空”将从若干个阿尔巴尼亚公民主要聚集的欧洲城市包机接回本国公民。滞留海外的阿尔巴尼亚公民可通过网络预约回国航班,选择隔离酒店。抵达阿尔巴尼亚里纳斯机场后,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对回国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测,随后统一接送至都拉斯(Durrës)地区的隔离酒店。在隔离方面,旅游与环境部已经与都拉斯地区的数家酒店达成协议,安排好人员入境后隔离的指定酒店。每位回国公民需要在酒店隔离14天,在医务人员检测合格后方可离开酒店。
三、财政救助与支持
受疫情影响,卫生和社会保障部关停了部分企业,人民收入受到显著影响。3月27日,部长会议通过第254号决议,决定从4月1日起,对年收入在1400万列克(约122010美元)以下的停业企业的员工发放救助金,并对目前经济援助和失业救济金领取者增发补贴,政策执行期至疫情结束,最多不超过3个月。
拉马总理在4月6日称已有9506位劳动者和5600余家企业从政府经济救助计划中获益,36400余家企业和61000余名劳动者已向税务总局提交领取救济金的申请。同时,政府在考虑向其他人群扩大经济救助计划。
4月15日,阿尔巴尼亚召开内阁部长会议,对2020年财政预算进行了修改,部长会议将动用162亿列克(约1.41亿美元)的预算储备金,其中17亿列克(约0.15亿美元)用于政府部门应对突发情况,135亿列克(约1.18亿美元)用于抗击新冠肺炎社会配套应急储备,剩余10亿列克(约0.09亿美元)用于抗击新冠肺炎防控措施相关的紧急事务。
4月16日,部长会议又通过了主要针对各类企业员工的“疫情救助金”,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可领取到4万列克(约349美元)。年收入在1400万列克(约122010美元)以上、因疫情影响企业停业的员工,企业未停业却因疫情于4月10日前失业的员工,年收入在1400万列克(约122010美元)以下、未停业企业且疫情期间照常工作的员工均可领取。该救助金涵盖期为4月至6月,并仅能领取一次。